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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到就是赚到!建筑企业的安全投入带来巨大收益

作者:中科旭峰发布时间:2023-01-09阅读量:

在全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连年好转的情况下,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一直不容乐观。

普遍存在“安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持续增长,较大及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

对此,我国自改革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模式以来,从过去多以“事后管理”为主,转变至“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对策”的长效机制上来,加大力度从各个方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下的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效益解读 

2012年2月,财政部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

建设单位包括在工程造价阶段应将安全费用单独核算并确保资金到位;招投标阶段安全措施费单独列项,且不允许投标时打折或删减。有总包单位的,总包单位需依法将安全费用按规定施工前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若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企业安全生产费不够支撑安全需要,企业有根据需要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权利。

然而实际上,建筑市场恶性竞争普遍存在,低于成本价中标及业主单位故意压价的情况屡见不鲜,造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不能保障,措施不能到位

在生产安全事故“宿命论”观念的影响下,企业对待上述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经常会出现两种极端情况: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生搬硬套、盲目执行。

当前大多数企业虽采取了被动足额提取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但在使用上脱离了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了花钱而花钱的情况成为许多企业的常态

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强调预防为主,企业若因为“额外”的成本而不进行安全风险防范,这既不符合法律及道德,也背离了经济良性发展的规律。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作为责任主体的企业履行法律责任就需要改善安全环境、更换老化设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赔偿等,企业这些行为都需要资金。通过资金的管理情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现场隐患治理、安全措施到位等情况。

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安全投入+事故赔偿=企业的安全成本,企业安全投入带来的“减速负增效”是其可获得的安全收益。

企业的安全投入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费上,其安全收益由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两部分构成。

安全投入的直接效益是直观的,可度量的,主要体现在消除事故损失、保障工作价值的形成;

而企业安全投入的间接效益则具备滞后性、隐蔽性等特点,主要体现在对从业者生理和心理能力的保护、提高其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的安全声誉、对社会稳定的贡献等,是由于企业投入而使得社会或者国家受益,有一定的外溢效应。

业内有学者采用量化方法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效益进行过分析:

·在安全生产投入初期,属于建设期,这一阶段主要以投入为主,鲜有回报;

·安全设施到位和员工培训期间,效益逐渐实现,存在积累的过程,可以认为是微利期;

·安全设施、安全工作人员、员工培训在结束后,效益并不会因此结束,而会持续增加,称为强利期;

·环境变化、设备老化、人员变动及观念变化,前期的收益开始萎缩,进入萎缩期;

·最一个周期就是失效期,这一时期预示着前期的安全投入效益逐渐结束。

·之后,随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引入,便开启新一轮的安全收益周期。

安全经济收益规律

从图中可见,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投入后,将获利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随着未来社会环境、市场竞争、科学技术等的变化,又会推动企业不断跟进时代变化,进行新一轮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便继续获利。

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为预防事故而进行的安全投入+安全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如果安全投入多,则事故率就会降低,安全损失自然会减少。二者此消彼长的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安全减损和增值函数

两者函数波动的关系进一步佐证了上述的安全收益周期发展规律。这警示着企业在权衡保障性投入时应进行客观分析,合理分配保障安全投入的资金。在计算安全事故损失时,也应将社会损失、声誉损失等不易直接用金钱衡量的量考虑进去。

企业如何顺势而为 

优化安全收益与成本控制? 

企业的安全生产费一般是以成本列支的,其经 得理想的安全收益呢?

在当前的智能化时代,采购专业化的安全管理设备及技术服务不失为一个求得最佳效益的有力举措。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归纳而言,购买适用的新装备,或是采购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都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费用主要用途,企业对此可依法足额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账务部门在成本中列支,工程及安全管理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

国家税法在企业安全费税额抵免对进项做了明确的要求,企业购置明确可用于保证生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设备时,此项费用可以抵免税额。

根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上述规定为企业利用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建筑经济领域的研究学者赵苗对此举了两个例子进行说明:

一、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费用根据要求全部提出来,然后列支到“合同履约成本”,最后将这些费用转结到“主营业务成本”,通过这种操作,企业可以合法少交企业所得税。不仅如此,企业还可以将未用完的安全生产费用转到“专项储备”,形成所有者权益。

例如:某建筑企业承接的房屋建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按照生产安全费用标准可以计提2%,也就是160万元(8000×2%),那么就可以少交25%(40万元)的所得税。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购置安全生产专用的设备时,可以采取交钥匙的结算方式。

根据我国的纳税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将费用化支出方式尽量转化为资本化支出,企业在签订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购买合同时,要以设备正常使用为交接目的,即安全相关的设备安装、调试、使用人员培训、评价等服务全部交给设备企业完成,并且将这些产生的费用包含到设备购买合同之中,那么可以将费用化支出转接到资本化支出中,企业可以进行专项冲减和抵免。

例如:某建筑企业为了安全施工,在购买安全设备时,将原本需要企业主导的安全活动转到供应商负责,那么费用化支出就可以嫁接到设备上。采购这类设备需要花费15万,包含了人员培训、设备管理与调试等,那么企业可以直接抵免15万的税额。

我国在互联网应用技术和用户规模上居世界前列,建造行业信息化程度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成绩。在高空作业方面,如今建筑施工企业也有了技术先进的新式智能化安全管理工具——“中科旭峰智慧吊篮解决方案”;

可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一体化的高空吊篮安全监管服务,包括智能吊篮安全监管机器人(智慧吊篮“AI安全官”)设备与专业的大数据服务,方便企业提升高空作业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效益的同时,也能够进行一定税额抵免,优化项目的成本控制。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是片面缺乏全面性的管理,是被动缺乏主动前瞻性的管理,是滞后缺乏时效性的管理。在新兴技术的加持下,工地的管理方式正在变革得更全面、主动和及时。

企业若懂得切实利用安全生产费用,采购技术先进的、安全性能好的设备与服务,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与隐患排查,不仅能够优化自身安全生产费的产出效率,更是对工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与保障,其因之获得的安全收益,将难以估量。

 

本文资料来源:

[1]杜三军.互联网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模式研究.

[2]赵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会计的核算与纳税筹划研究[J].商讯,2021(15):81-82.

[3]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4]王琼.“用到位”是关键[J].现代职业安全,2015,7:82.

[5]刘晴.建筑工人安全公民行为驱动机理及引导策略研宄[D].徐州:中国矿业大学,2018.

[6]杨洪禄,建筑企业安全投入研宄[D],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7]叶贵.建筑业安全投入行为决策影响因素研宄[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4(11):23-30.